發佈日期:2021-02-24

 冬山故事館活化進駐申請作業規定

冬山鄉公所為振興地方產業,媒合有意投入活化與產業發展之個人或團體,並將閒置空間修復利用,希望鼓勵在地青創以及觀光業者能進駐,帶動冬山老街整體發展,特訂定本申請作業規定。

一、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類者,具申請人資格,並擇一申請:

()個人或團隊申請:

1. 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二十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2. 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組織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社團法人組織或合作社申請:

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社團組織、基金會、合作社、社區發展協會、農場號等法人組織。

()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 須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

2. 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活化標的

本計畫以冬山鄉南興村中正路35(冬山故事館及其前後廣場)為活化標的。

申請人應逕赴現場察看,並自行向地政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申領謄本及有關資料查閱標租不動產有關資料,俾明瞭標的物狀況。標租建物現況屬老舊建築,申請人務必需瞭解標的物現況,可洽本鄉公所預約時間派員前往現場說明

計畫申請人經本所核准進駐後,須於故事館中規畫專區放置本所觀光旅遊等文宣提供遊客免費索取(文宣資料由本所提供),並設立冬山「旅遊借問站」。

冬山故事館:

§    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中正路35

§    樓層:1樓及故事館周邊地坪

§    費用:清潔費5,000/(水電、保全費用自付)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11043017:00(以郵戳日期為準)提送營運計畫書18份至冬山鄉公所,完成申請。

企劃書格式:文字書寫採由左至右中文橫書、直式編排,左側裝訂,紙張一律採A4 紙張,雙面印刷為原則,設計圖樣得採A3 規格紙張(摺成A4 規格大小),總頁數以不超過30 頁為原則(不含封面、封底、首頁、目錄及附件),採連續編列頁碼方式,企劃書主文與附件應合併裝訂,不可分冊,加製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四、甄選之方式

由冬山鄉公所成評選會議進行評審,擇優補助,評選原則如下:

()資格審查

由本所依據本作業規定第二點所列申請人資格等要項進行審查。所填寫資料有缺漏或不齊備,經本所通知後未於三天內補正者,將視同資格審查不通過,申請案不予受理。

()審查會議

由本所遴聘專家、學者、冬山鄉公所代表擔任審查委員並組成審查會議。申請人與審查委員就所提構想進行二十分鐘之綜合面談後,由審查會評選具發展潛力及可執行性之申請。評選重點與比重分配如下:


編號

評選重點

比重

申請者的專業領域說明,並說明其相關經驗或實績

20%

整體經營/營運構想

40%

空間改造構想及營運規畫

(1)空間規劃及設施增置計畫。

(2)人力設置:主要人員資歷。

(3)營業計畫:項目及時間、產品介紹。

(4)財務計畫:營收成本分析、財務可行性評估、保險規劃。

20%

地方創生效益及在地特色營造(與在地結合之意願或做法)

20%

 

()申請結果公布

1. 本計畫將依照審查會議甄會議結論與分數加以排序,選出正選1名及備選1名,可從缺,若獲選者因故退出則依名次遞補申請。

2. 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並函文通知申請單位。

五、申請注意事項

1. 以申請者之專業領域為主,提出空間改造的思考。並以自身之需求,提出空間使用之理想年限(原則不得少於五年)、經費概算,以及其他自籌款項與相關工作。

2. 鼓勵申請者與在地產業及人文結合。

3. 申請者於5年內須依計畫書進行營運,倘欲變更調整營運方式,須向本所提出營運方式變更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實施。

4. 本案申請進駐後可改建部份以內部裝修為主,外觀以不更動為原則,原有故事館內展架需保留展示,申請人於提出計畫時須納入考量。

 

六、執行期程

(一)裝修

申請人應於計畫核定日起60日內,完成空間改造裝修工程,原則以既有設備為延伸,檢附成果說明並向承辦單位申報竣工。

()進駐活化營運

申請人應於空間改造裝修工程驗收完畢後,45日內完成進駐活化營運整備作業,正式開幕營運。

七、辦理單位

n主辦單位:冬山鄉公所

n 承辦單位: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

聯絡人:觀光產業發展所李小姐 

電話:03-9591105#259

八、附件

      1.冬山故事館活化進駐申請作業規定(doc|pdf)

      2.冬山故事館活化進駐申請作業規定(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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