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6-06

 

一、   活動主旨:

冬山四時流轉、節慶交織,在自然與人文的交會之間,綻放出無數光影相遇的動人瞬間。正如紀實攝影師Sebastião Salgado所言:「在希臘語中,photo是光,graph是書寫與繪畫。用光書寫的人,就是攝影的人(photographer)。」攝影,是以光為筆的藝術,是用影凝情的創作。每一張影像,皆以光書寫時間的流動。透過攝影書寫冬山,讓光影定格為記憶的座標,呈現冬山之美,展現永恆而雋永的冬山意象。

二、   主辦單位:冬山鄉公所、冬山鄉民代表會

三、   承辦單位: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

四、   報名資格: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

五、   拍攝主題:

1.  冬山,一年四季皆蘊藏著無數光影交織的美麗時刻。請以「光影冬山」為題,用鏡頭記錄冬山自然景色與節慶活動中流動的光與情,展現冬山的自然美感與文化風華。作品可涵蓋以下內容:富含冬山魅力的建築、藝術、文化、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等事物;觸動人心的自然風光、景觀生態、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展現冬山精神的人像特寫。透過鏡頭,捕捉冬山的笑語與溫度、記憶與印象,讓影像成為時光的紀錄,組成光與影交織下,專屬於冬山的永恆記憶。

2.  冬山景點參考冬山火車站、冬山鄉政公園、冬山老街、冬山河舊河道、冬山波波草、三奇美徑、三奇彩繪稻田、冬山潤泰鐵道、武淵水火同源、中山亭、冬山市場、清溝公園、永美公園、冬山河生態綠舟、金榮發湧泉埤、松樹門湧泉、公埔圳、仁山植物園、新舊寮瀑布、茅埔城古道、大進生態池、清溝夜市、冬山夜市、六大休閒農業區(中山、大進、珍珠、羅東溪、冬山河、梅花湖休閒農業區)等。

3.  冬山藝文活動參考:冬山舊河港燈節、冬山元宵花火節、龍舟競技、熱氣球嘉年華、冬山紅茶季、風箏節嘉年華、月亮什麼冬冬與各大廟宇慶典等。

4.  為確保作品多元性,請參賽者針對同一攝影地點所拍攝的照片,自行擇一最具代表性作品投件。主辦單位亦將以每一地點錄取一張最優作品為原則,鼓勵參賽者深入探索冬山鄉內更多驚艷畫面。

六、   拍攝時間及媒材:

1.  113年至114年期間攝影之作品。

2.  不限廠牌之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手機、空拍機等拍攝之原創平面攝影作品。

3.  本競賽分為相機組及空拍機組,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七、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須為「橫式」並沖成8X12吋彩色照片,不限底片及相紙廠牌,原始電子檔案至少1000萬畫素以上品質,解析度300dpi以上;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5天內繳交底片。

2.  報名時請繳交檔案(每張參賽相片至少800萬畫素以上之RAWTIFFJPEG格式檔原始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電子檔需保留完整“中繼資料EXIF”(相機資訊)備查,不得任意變更抺去中,同一參賽者所有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之中即可)

3.  參賽作品不得護貝、裝裱、留白邊或加畫邊等,另不接受連作投稿(即以多張照片排列或組合順序,呈現單一創作概念者)

4.  僅可調整亮度、對比、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插點加大檔案及合成文字、美工圖案,或以其他方法產生相機無法拍下之作品。

5.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6.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恕不退件。

八、   繳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1014日止。
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8:00-17:0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無論是否符合規格或得獎與否,於寄送至主辦單位後,一率不退件。

(三)紙本

1.  收件地點:
269027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收
信封註明2025冬山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2.  為節約能減碳之政策,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

3.  來函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原始檔(擇一方式交件)

1.  以光碟方式隨紙本寄送(光碟須以麥克筆於明顯處註明投稿者)

2.  114/10/14()17:00前寄至活動信箱dsdmphotography@gmail.com

九、   作品評選

由本所邀集內部委員及外聘攝影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秉持客觀、公平原則進行公開評審。作品需符合本所推動之觀光文化與公共事務形象訴求,參賽者應尊重評審決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選標準如下:

1.  主題表達:主題的獨特性、趣味性,敘事性與完整度,及其創作意圖的清晰呈現。20%

2.  整體表現:作品的視覺吸引力,風格獨創性與新穎性。20%

3.  構圖力道:畫面張力、視覺動向,情緒氛圍營造,以及美感與構圖之平衡。20%

4.  技術應用:攝影技術的掌握與運用、數位修飾適切性與整體品質呈現。20%

5.  多元創新:拍攝場景與題材之多樣性與創新性,是否跳脫常見熱門景點,並積極探索冬山鄉內鮮少曝光之場域美感與地方特色。20%

十、   頒獎

1.  得獎作品預定於11412月公布於本所網站:http://travel.dongshan.gov.tw/及幸福冬山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   獎金及獎額(名額28名,總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一)相機組

1.  金牌獎(1):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一紙。

2.  銀牌獎(1):獎金新臺幣8,000元、獎狀一紙。

3.  銅牌獎(2):獎金新臺幣6,000元、獎狀一紙。

(二)空拍機組

1.  金牌獎(1):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一紙。

2.  銀牌獎(1):獎金新臺幣8,000元、獎狀一紙。

3.  銅牌獎(2):獎金新臺幣6,000元、獎狀一紙。

(三)佳 作(不分組別共20):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一紙。

十二、   洽詢方式:

聯絡單位: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

聯絡電話:(03)9591105259

電子信箱:dsdmphotography@gmail.com

粉絲專頁:幸福冬山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300~1700

十三、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並未曾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3.  每人不限參賽作品數量及獲獎作品數量,惟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1件;如無適當作品,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4.  使用空拍機創作,須擁有合法使用執照,並符合政府頒布規定;部分景點需經申請方可空拍,相關流程請依規定辦理。

5.  參賽者進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時需注意並遵守「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若有違反或造成民眾、主辦單位之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全責,主辦單位亦得向其追究相關責任。

6.  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

7.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

8.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且不另給酬,著作人保證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9.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一律不退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不符)。

10.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費用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得獎金額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整,將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及健保補充保費,若得獎人不願依法扣繳,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得獎人依規定填寫並繳交個人相關資料,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11.   凡送件參選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且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12.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如有未盡善之處,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四   附件:

 1. 2025冬山之美攝影比賽簡章(doc)(pdf)

 2. 2025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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